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这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自治区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原处长张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张鹏利用职务便利,收受4名管理和服务对象为拉关系所送价值2万元购物卡。此外,张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张鹏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2.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主任亚森·吐尔公车私用等问题。2017年1月,亚森·吐尔带队乘车前往克州检查矿山救护业务期间,2次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前往喀什地区伽师县办理私事,且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2018年4月,亚森·吐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和田地区电大工会主席、思政科科长马梅花违规发放津补贴、操办“百日宴”问题。2017年8月,马梅花借古尔邦节慰问之机,违规给该校86名教职工发放超市购物卡共计5.48万元;2017年11月违规为其外孙操办“百日宴”,邀请该校教职工84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1.2万元。2018年3月,马梅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沟街道拜西买里社区党总支原书记沙吾东·巴吾东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沙吾东·巴吾东分两批组织23名社区干部赴奇台县江布拉克景区和乌鲁木齐市南山景区旅游,花费公款共计0.37万元。2018年3月,沙吾东·巴吾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沙湾路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2月,陈韦长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陈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昌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王鑫公车私用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王鑫多次驾驶公务用车接送孩子上学、办理私事;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花费公款共计990元。2018年4月,王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轮台县迪那河流域管理处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张晓明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张晓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邹某为拉近关系所送的礼金共计0.9万元。2018年1月,张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