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记者 王卓
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在“七一”即将来临之际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再次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担当
在中央纪委层面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首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中央纪委多次对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使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此次曝光的七起典型案例中,被问责人员上至省级机关,下到基层乡镇,既有党委(党组)负责人,也有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领域涉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换届选举等管党治党重要方面。
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中央纪委以公开曝光的形式再次传递了全面从严治党不停歇的强烈信号,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
“七一”前夕的这次通报,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既是敲响警钟,更是有力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须臾不可放松。只有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恪尽职守、履职尽责,才是真正对党的事业、党的干部负责,才是对党的生日最好的献礼。
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问责”——
强化担当责任的政治自觉
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必须紧紧扭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紧盯住党委(党组)书记这个“第一责任人”。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必须坚决严肃问责。
自身不硬,监督底气就不足。通报显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不仅多次放任分管单位和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本人还有违规重复享受福利住房政策的问题。覃文萍最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
与此同时,这些被问责的案例也给那些“太平官”们上了一课。通报中,因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原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环保分局局长浦燕泳的违纪问题,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环保分局多名领导干部因管理监督缺位被问责。
从区委书记到职能部门党组书记,再到乡镇党委书记,七起案例中有五起是党组织一把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问责对象聚焦“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值得注意的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被“双问责”亦是此次通报案例的一个突出特点。通报中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调离纪检监察机关或免去纪委书记处分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身摆进去,对“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的,都要严肃问责。
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换届选举、选人用人等问题——
聚焦突出问题,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
“四风”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从通报的案例来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不力,是问责聚焦的重点之一。
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换届纪律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对此,问责突出政治性,强化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问题的问责。例如,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街道文章村村委会发生换届选举贿选问题,包括赤坎区区委原书记龙小艾和纪委书记黄龙在内的多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因乡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泮境乡党委纪委被“双问责”,便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体现。
此外,强化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是此次通报的亮点之一。比如,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财政局因不严格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事项,党组原书记殷永强、纪检组原组长卢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律处分执行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只有纪律处分到位,才能真正形成监督执纪问责闭环。(本报记者 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