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品
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四川省纪委监委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把着力构建纪法一体化运行机制作为改革工作主线,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纪律和法律的深度融合,不断将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机构。监委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能够有效提高利用法律和制度反腐败的能力,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体现。
在改革过程中,四川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机制,更加奋发有为地服务中心和大局。在省委的领导下,四川省纪委监委以职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有效、衔接顺畅为目标,从全省适用和委机关适用两个层级,建立健全过渡衔接、综合运行、业务运行、措施使用、协作配合等5项工作机制,每项机制下分若干制度,合计20项制度,对监委成立后线索处置程序、职务违法犯罪立案和处分的批准权限、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理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
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市县两级新建、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配套制度300余项,把握好体制机制、制度设计和实践运用的关系,深入研究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1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9万余件、立案审查调查1.9万余件,同比分别增长14.9%、8.2%。
坚持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的有机统一
审查调查工作体现了纪检和监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既要突出执纪特色,把握政策策略,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纪委职责与监委职责的贯通。为实现纪法相互贯通、相互兼容,四川省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对机构职能和内部运转进行了调整,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掌握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树木”“森林”情况,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开展日常监督及谈话函询等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审查调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既进行党纪初核,也实施职务违法犯罪初核。案管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职责,全程跟踪、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理部门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审查调查部门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配合,既形成执纪和执法相互协调衔接的工作体系,又有利于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二是审查措施与调查措施的贯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分别对审查调查权限和措施运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设置了层级不同的审批程序,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行使各项调查措施,目前,除通缉措施外,其他调查措施均已试用。严格规范调查措施的适用情形、操作步骤、审批程序、使用要求,健全内控机制,强化措施使用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在措施的贯通使用过程中,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今年已组织开展全省层面审查调查安全专项检查3次,推动各级纪委监委强化过程监管和风险管控,确保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
三是违纪证据与违法证据的贯通。监委成立后,对监督对象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违法的案件,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既要收集违纪证据,也要收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证据。为适应新的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理念方式,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进一步提高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规范取证行为。尤其对于调查职务犯罪案件,取证要求和标准与刑事审判对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确保一次性向检察机关移送“成品”,确保“成品”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
坚持“四种形态”运用的纪法贯通
运用“四种形态”教育挽救干部是监督执纪执法非常重要的职责,既适用于党规党纪,也适用于监察法。近年来,四川省在加快重塑良好政治生态进程中,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不断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理念方式的创新思考和有益实践。坚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关键,推动各级早用多用严用谈话函询,既把好适用关口,又防止扩大范围。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2万余件次,同比增长5.7%。同步加强抽查核实,确保严肃性和实效性,省纪委监委赋予监督检查室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查询户籍、房产和工商登记信息等3项核实手段,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情况的干部严格查处、严肃通报。出台问题线索直接了结和了结反馈办法,将问题线索了结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反映人和被反映人,减少重复信访,激励干事创业,今年以来,对反映1.7万余人次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进一步强化和发展协调顺畅、配合有力的反腐败格局
纪法一体化运行是纪法双施双守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必须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四川省纪委监委主动与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单位对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把留置看护、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衔接、指定管辖、案件协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工作作为沟通协调重点,对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及具体事项深入研究,共同推动落实。建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之间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省纪委监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防止“带病提拔”、干部监督信息通报等制度,完善关于干部职务、履历变化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委与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的协调衔接,及时通报信息,推进线索处置、案件移交等环节顺畅运转。加快推动办案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查询分析系统,集流程审批、信息查询、组织协调、数据分析为一体,对接工商、税务、银行、国土等部门,建立网上快速查询通道。以监督执纪问责系统为依托,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子系统,实现线索办理全流程网上流转,完善问题线索大数据库,强化线索综合分析评估,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李品 作者单位: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