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厦门市委巡察组直插基层,持续发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批人员应声落马。仅四、五两月,翔安区马巷镇陈新村主任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山亭村拆除黑恶势力违建山庄2000多平方米;海沧区海沧街道党纪立案3人,收回项目用地约9万平方米;集美区后溪镇崎沟村6人被刑拘……作为厦门市扫黑除恶机动式巡察的成果之一,这仅仅是开始。
牵住“牛鼻子” 打造联动“巡察+”
“要将巡察作为市委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和制度利器。”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反复强调。
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制度建设作为巡察基础性工程,牢牢夯实抓稳,2016年6月启动巡察后,在一个月内连续出台《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规范流程(试行)》等纲要性制度。随后《政治巡察要点指引》《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若干意见》等30多项配套制度规范相继出台,为规范全市巡察工作提供遵循“蓝本”。
翻开《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巡察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赫然醒目。市委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自我加压,全面启动“刀刃向内”的“政治体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五人小组”每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这些都作为市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固定下来。
同时,巡察开展前,注意征求纪检监察、组织、公安、审计、信访、效能等机关和部门意见,做好问题起底。巡察期间,遇到专业问题商请建设、财政等专业部门予以支持。巡察结束,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和线索,达到成果共享、无缝对接的联动效果。
在厦门,一条完整的巡察工作链条逐渐成熟。今年3月,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将机制固化为制度。
应时应势创新方法 直击群众最痛恨的问题
机动式巡察、交叉巡察是解决人情干扰的有效手段。近段时间,市委开展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机动式巡察,由市委组织巡察组直插基层,共进驻2个镇、1个街道、2个重点村居;同时,开展同主题的区级交叉巡察,双管齐下,效果立现。
在打击涉黑涉恶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持续震慑下,同安区祥平街道一自然村的3名小组长主动到街道纪工委交代问题;巡察组刚来数日,集美区后溪镇某“村霸”已经自行拆除了违建厂房。
两年来,市委巡察办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还组织6个区对10个单位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冲破“人情关”限制,有效提高巡察质量。
“巡察利剑之威力,不仅在于责任担当,更在于应时应势创新方式方法。”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什么方式管用,我们就用什么方式,落脚点就是群众反对的、痛恨的问题。”
两年来,市、区共完成对126个党组织的巡察,巡察谈话6857人次,发现“三大问题”1149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320个,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分类移交622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审查97人,党纪政务处分71人,在全市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加强自身建设 擦亮巡察利剑
一边是市委6个巡察组在忙碌紧张地战斗,另一边是3个巡察督查组在督查巡察整改情况。这是今年5月厦门市委巡察机构的状态。
“面对千头万绪的整改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若只是就事论事,就会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明忠说,“巡察整改不能浮在表面,必须看深一层、看远一点。”
市委巡察督查组兵分三路,对前六轮常规巡察的22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着力发现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不力,敷衍整改、拒不整改,谎报虚报整改成效等问题,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两年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反馈问题2106条,已经整改1792条,占比85.09%;巡察期间立行立改516条,完成97.36%;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巡察意见建议104条。
从第一轮巡察开始,市委就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逢进必考、每轮必训,保证巡察队伍战斗力。今年,市委组织部还在全市选调优秀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选派干部统一纳入组织部干部挂职序列管理。同时,在巡察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巡察期间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党员会,集体学习党规党纪、上级文件精神等,把干部的心凝聚到了一起。(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