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把抓好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贯穿于自身建设全过程,筑牢“防线”、坚守“底线”、划定“红线”,严防“灯下黑”。截至目前,全省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66人,给予纪律处分9人、组织处理57人,谈话函询予以了结27人。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纪律“防线”。贵州省纪委明确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充分利用苟坝会议旧址创建以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为主题的“党性体检”基地,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坚持高度的政治性、敏感性和原则性。编印《关于纪检干部与监督执纪对象违规接触典型案例的通报》,督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
强化日常监管,坚守纪律“底线”。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组建2个内部巡察组对铜仁市、黔南州及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贵州开磷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个地方、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巡察,以严格的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意识,把从严管理、强化监督贯穿纪检队伍建设全过程,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强化建章立制,划定纪律“红线”。坚持以制度立规矩,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围绕纪检监察干部自身队伍建设,陆续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纪检监察干部说情干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纪检监察干部“四要十不准”》等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外出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机制,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 (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