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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4起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2022年07月21日 10:23  

来源:攀枝花市纪委监委

一、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赵艳梅等3人违规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旅游问题。2018年12月,时任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赵艳梅、陈晓燕,机关工勤人员李晓莉到海口参加培训。在培训机构明确告知有参观旅游的情况下,3人未予拒绝和向单位报告,自主决定参加培训机构安排到兴隆、三亚等地的旅游,并违规报销旅游期间发生的费用。2019年11月,赵艳梅、陈晓燕、李晓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二、盐边县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吴永英等4人培训后借机旅游问题。2015年7月,盐边县原文广新局工作人员吴永英、杨萍、张莉、陈静到西宁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借机前往西安旅游,并违规报销旅游期间的差旅费。2018年12月,吴永英、张莉、陈静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杨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三、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李洪来等3人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攀枝花市西区原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李洪来、常明强、余敏等人到长沙参加培训。到达长沙后,借机到岳阳楼景点游玩,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培训费、差旅费。2018年6月,李洪来、常明强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余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四、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仪等2人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11月,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仪、黄秋雯2人到南宁参加培训。到达南宁后,借机去防城港、桂林等地游玩,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差旅费。2022年6月,张仪、黄秋雯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上述案件,有的明知培训机构安排旅游,仍欣然参加;有的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用公家的钱为私人旅游买单。这些问题表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现实存在,作风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要求彻底、干净地排查整改处理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牵头抓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复核,重点对自查自纠“零问题”的单位进行检查,要用好警示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主动说清问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带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清“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巨大危害,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专项复核,适时组织本单位本行业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自查自纠一批、敦促说清一批、建章立制固化一批,让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无处遁形,以实际行动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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